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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边州妇联开展专项行动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

来源:吉林视窗   日期:2016-03-05  


    新吉林网讯    3月1日,我国首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实施。记者从州妇联获悉,为加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宣传,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妇女儿童、尊重妇女儿童的和谐氛围,从今年3月初开始,我州妇联启动“建设法治延边·巾帼在行动”暨贯彻实施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系列活动。

   反对家庭暴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、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,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正是顺应了这样的要求,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,有着非常积极和重要的意义。州妇联维权部部长韩银姬表示,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,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作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妇联组织,2016年,我州妇联组织将结合“建设法治延边·巾帼在行动”,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。

   今年,全州妇联组织将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,引导家庭成员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。“妇联将把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普法的重要内容,通过‘建设法治延边·巾帼在行动’活动,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,深入浅出、通俗易懂地宣传这部法律。”韩银姬说,如果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这部法律,自觉遵守这部法律,而且能拿起法律武器,向家庭暴力说“不”,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就会真正落到实处。

   与此同时,2016年,州妇联还将畅通诉求渠道,开展维护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工作,推动建立妇女权益人民调解服务网络;完善工作制度,推动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法治化持续有效开展;注重源头维权,推进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建设,探索开展妇联公职律师试点工作;加强信访建设,完善妇联干部定期接访制度。建立律师、心理咨询师同妇联联合接访制度,通过“会诊”、“分治”等方式有效解决妇女信访问题。同时,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、妇女议事制,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村妇女土地财产权益,加大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。

   此外,妇联组织还将开展“从承诺到行动 维权服务进基层”活动。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,面向社区居民和家庭定期开展讲座培训、公益沙龙、法律咨询、心理疏导、素质养成等特色活动,关注女性权益需求;以“五防五无”(即“防拐卖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隐患、防艾滋”“无毒品、无***、无暴力、无犯罪、无邪教”)为重点,深化“平安家庭”创建;开展“妇女维权志愿服务团进社区、村屯”“维权服务直通车进基层”等活动,维权部全体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维权培训、普法宣传(重点宣讲反家暴法、取消嫖宿幼女罪等)、信访知识、权益调解,及发放妇女维权服务信息卡、普法宣传资料等,配合有关部门,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,尽量将涉及妇女儿童和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
  (延边新闻网 记者 李英 编辑 宋云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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